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局從上月底展開為期兩周的「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已告發5479件不暫停、禮讓行人,市警局認為件數不少,認為有必要強化交通觀念,因此再將專案延長兩周至今年4月9日,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行經斑馬線時,禮讓行人先行。
台中市警局為提升汽機車駕駛對於禮讓行人的觀念,從今年3月13日至3月26日止,規畫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期間共取締5479件。
市警局認為,根據數據,顯見用路人對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暫停讓行人觀念仍需強化,為有效防制行人事故,從上月27日起延長專案至今年4月9日。
台中市警局統計至今年3月30日的舉發件數,前五大開罰的路口依序為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中區台灣大道與三民路口、豐原區中正路與東北街口、太平區中興東路與東榮路口、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
台中市警局強調,警方將持續滾動檢討及調整、規畫執法勤務,同時持續加強交安宣導,期能有效降低行人事故發生。
台中市警局也提醒,交通部已修法,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罰則,從今年3月31日施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不分大小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重3600元罰鍰,務必遵守交通法規,以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