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不用另外申請,就能享地價稅優惠!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新竹縣已依住宅法制定「新竹縣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自108年起,經縣府依規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所有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民眾如已申請租金補貼,並經新竹縣政府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規定,稅務局即主動依通報資料,將公益出租人持有該筆出租房屋坐落之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無須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土地做公益出租免申請,可享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圖/截自photoAC
稅務局指出,民眾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稅務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新竹縣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
竹北總局(03)5518141轉411至414、421至423/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
竹東分局(03)5969663轉111至114/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