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報導
不少社群網站、電視台充斥著食品廣告,令許多消費者動心,卻也暗藏食安風險。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指出,108年處分食品違規廣告共計485件,罰鍰金額共計2543萬元,其中違規廣告媒體來源,又以網路351件最多,共計開罰1733萬元,電視87件次之,其次為平面宣傳物17件。
針對351件「網路」違規食品廣告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說,其中又以公司官網網站164件最多、裁罰金額828萬元,其次Facebook網站67件,裁罰金額330萬元,蝦皮購物網站22件,裁罰金額91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呼籲,企業應注意自身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記者趙宥寧/攝影
至於違規食品廣告類別,食品藥物管理科陳怡婷科長表示,無論是網路或電視廣告,又以宣稱「減肥瘦身類」109件佔首位,其次為「提升免疫力」68件、再來是「宣稱護眼功效」48件。陳怡婷強調,食品就是食品,不具有醫療功能,若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陳怡婷說,若健康食品廣告涉誇張、虛偽不實或醫療效能,且宣稱的保健功能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刊載,只要超過許可範圍,將依「健康食品管理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陳怡婷呼籲,企業應注意自身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另外,台北市衛生局也預告,將免費辦理4場「淨化廣告講習班」課程,首場將於6月18日下午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0樓國際會議廳舉行,另3場預計於 7月9日、16日、30日辦理,業者可於開課日前2週線上報名(網址:https://meeting.healt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