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馮惠宜/台中報導
為防範合法管制藥品遭流用、濫用,台中市食安處指出,台中市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醫療機構及業者約2444家,每年都會派員實地查核管制藥品使用及管理情形,111年迄今已查核2344家次,共查獲違規並裁罰12件計57萬元,主要多為簿冊登載不詳實、未依規定申報收支結存情形等行政管理缺失。
大陸熱播醫療倫理劇《問心》出現偷麻藥情節,也掀起觀眾對麻醉藥等管制用藥管理的注意,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麻藥算是管制用藥,在醫院的確是鎖在櫃內上鎖,且必須專人管理、登錄,搞丟了就真的需要報警。
台中市食安處主祕蔡文哲解釋,管制藥品是指成癮性麻醉藥品、影響精神藥品、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且僅限醫藥及科學上使用,否則即屬毒品。在台灣管制藥品分4級管理,級數愈低者表示成癮性及濫用性等較高。第1、2級為麻醉性止痛藥品,如嗎啡、吩坦尼;第3級及第4級管制藥品大多為鎮靜安眠藥,如氟硝西泮(FM2)、佐沛眠(Zolpidem)。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每年都會對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醫療(事)相關機構及業者進行稽查,111年迄今已查核2344家次,共查獲違規並裁罰12件計57萬元,主要多為簿冊登載不詳實、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等行政管理缺失。
食安處強調,每年也會對業者和機構的販售量及購買量進行交叉勾稽比對,並釐清勾稽異常情形,尚未發現有遺失或數量不合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