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漢崙/綜合報導
財政部4日下午召公股銀行總經理開會,除了要求公股銀行應切實依據金管會在上午研商房貸相關議題因應對策會議結論辦理之外,並且提出七大業務提醒與控管事項,包括:
一、配合辦理建立自用住宅貸款留控機制,包括各銀行貸款額度優先提供民眾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承諾的貸款。
二、銀行公會將研議建置銀行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請公股銀行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三、請公股銀行加強客服,提供電話諮詢專線,並務必確保專線暢通,以利民眾查詢。
四、金管會刻就銀行法第72條之2之控管規範,收集相關意見中,請公股銀行密切注意主管機關最新研議結果,並依規辦理。
五、請公股銀行建立嚴謹之各產業貸款風險管理機制,避免貸放過於集中於特定產業。
六、請公股銀行審慎評估新青安貸款案件,並協助申請人充分了解倘通過核貸後未來各期還款情形,提供相關設算還款資料予申請人,以協助其審酌自身財務還款能力。
七、請公股銀行參照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澈底落實徵授信審核,並持續辦理貸後管理措施,積極進行追蹤查核,對於未合規態樣之借戶,依查得事證積極追回補貼利息及調整貸款條件,以確實符合新青安貸款之政策協助目的。
財政部並在會中多次強調,請各公股銀行務必確實依照中央銀行及金管會相關規範及政策,優先確保無自用住宅及已承諾貸款案件之民眾需求,並妥善調配資金,以穩定金融市場秩序,請民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