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和生/屏東報導
大統混用油事件爆發,屏縣府陸續接到民眾投訴電話指出,至商店退貨過程困難;消保官程俊表示,大型賣場皆有會員消費紀錄,除要求業者主動退費,也將協助有會員資格民眾以免商品及發票方式,爭取最簡易退費模式。
消保官程俊(右一)及縣議員們,要求通路商主動退費給購買大統油品的消費者。(林和生攝)

程俊認為,各連鎖量販店及超市積極吸收會員,一定擁有顧客個資及長期消費紀錄,不應該以沒有發票而拒絕退貨,甚至應該清查消費紀錄主動退費才對。
屏東縣議員劉育豪強調,依據消保法第8條規定,從事經銷各通路商與製造商在整起事件該連帶負起賠償責任,製造商大統公司摻假固然罪大惡極,但各大通路商長期與製造商配合進行各種促銷搶攻市場同樣難辭其咎,因此事情發生主動提供退費服務算合情合理。
有電子商務相關背景縣議員邱名璋指出,業者建置會員電子資料能長期追蹤消費者消費品項,依民眾消費習慣而言,常在消費後隨手捐出發票給社福團體,或在對獎後丟棄,因此,業者如果要求需有發票、或發票及商品兩者均要具備才能退費根本不合理。
程俊表示,即日起縣府便開放登記,將代理民眾查詢於縣內包括家樂福、台糖、全聯及松青等大型通路商消費紀錄,並要求業者主動退費給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