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蔣繼平 ╱屏東報導
蔣月惠昨天(21日)上午10點才剛開心秀出總共捐出50萬元給羅騰園的三張支票,下午卻又PO出縣府社會處的公文,遭到依照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要求即起解散,並限定在1個月內必須清算財產,讓蔣月惠無奈大喊「我很不甘心,那以後這些孩子或工作人員要怎麼辦?」
對此,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今年清查轄內共2200多個人民團體,7月和10月分別寄公文通知未依法申報相關理監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及財務營運報告,當時83個人民團體中有32個後來都有配合改善,但仍有51個未依法提報,羅騰園只是其中之一。
蔣月惠昨上午10點才剛開心秀出支票,下午就PO出羅騰園收到縣府要求解散清算的公文。記者蔣繼平/攝影
劉美淑強調,行政單位只是依法行政,完全沒有針對性,且公務人員也不能不作為,怎麼可能只跳過羅騰園不去通知,且羅騰園已經輔導兩年,但都沒有依法改善,但是行政處罰目的還是希望要求改善,如果馬上願意立即改善仍有轉寰餘地,縣府也會給予各種協助。
蔣月惠表示,自己從來不跟政府申請補助,都是自力更生,反觀其他社團都是成立後跟政府拿經費跟補助辦核銷;而且社團運作還要想辦法討好理監事,對於幫助弱勢團體沒有實質幫助,「應該廢除人民團體法」才對。
但是收到解散公文後,蔣月惠傍晚受訪還是語帶保留的說,會再研究討論補救的可能性,但也不怕最後縣府來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