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綜合報導
新北市議員蘇有仁擔任鶯歌鎮長期間,結合鎮民代表和包商,圍標鎮公所的公共工程,向廠商收賄2555萬多元,檢方依貪汙罪起訴,案件纏訟13年,最高法院今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4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另他的妻子也因擔任公司負責人,填製不實發票,遭判刑9月定讞,夫妻兩人均得入獄服刑。
新北市議員蘇有仁擔任鶯歌鎮長期間,結合鎮民代表和包商,圍標鎮公所的公共工程,向廠商收賄2555萬多元,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綜合報導
新北市議員蘇有仁擔任鶯歌鎮長期間,結合鎮民代表和包商,圍標鎮公所的公共工程,向廠商收賄2555萬多元,檢方依貪汙罪起訴,案件纏訟13年,最高法院今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4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另他的妻子也因擔任公司負責人,填製不實發票,遭判刑9月定讞,夫妻兩人均得入獄服刑。
新北市議員蘇有仁擔任鶯歌鎮長期間,結合鎮民代表和包商,圍標鎮公所的公共工程,向廠商收賄2555萬多元,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