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張理國/台北報導
為保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權益,內政部公告修正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未來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規定,如僅限「陽台」得列附屬建物、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增列基礎結構項目,由賣方保固15年,建商違反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緩。
新制契約修正共有六大重點。包括今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屋簷、雨遮不得登記;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明訂水、電、瓦斯管線相關費用負擔方式;增列結構保固項目;明確預售屋共有部分項目及其面積計算方式;修正履約擔保機制相關用語及擔保公司資格等。
內政部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未來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附屬建物、禁用含爐碴石建材。(中時資料照片)
內政部表示,為配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新版契約規定今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使預售屋買賣契約所記載的附屬建物項目與未來產權登記項目一致,便於預售屋各項面積誤差的價款找補,及落實屋簷、雨遮不計價及不登記。
另外,為了避免民眾辛苦一輩子,卻買到會長「青春痘」的爐碴石預售屋,新版契約規定預售屋建材不得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建商違反規定,買方可以通知金融機構終止撥付貸款予賣方。
新版契約也規定,自來水及電力的內管或外管線費用,都由賣方負擔;天然瓦斯的內管費用,由賣方負擔,而基地範圍外的管線費及相關費用,則由買賣雙方議定;未議定者,由賣方負擔。
這次修正也一併檢討預售屋結構保固項目,增訂基礎、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及明確雜項工作物的範圍,由賣方保固15年,以強化賣方對預售屋結構的保固責任。
此外,不具獨立權狀的停車位,包括法定停車位、自行增設停車位或獎勵增設停車位,未來將納入預售屋共有部分項目的選項,而預售屋共有部分面積的計算,則以其共有部分權利範圍乘以建案共有部分總面積。內政部表示,建商若違反新制規定,經地方政府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