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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誘因 北市率先宣布:都更減稅

#政策 #都耕 #減稅 #都發局 #權利變換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魏莨伊/台北報導

內政部修正都更條例釋出減稅優惠,北市都發局昨率先宣布減稅利多,房屋稅減半徵收從原本2年延長至12年;另外,過去依權利變換取得的土地及建築物,才享有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的優惠,未來協議合建也適用,提供都更誘因,避免過高的稅捐成都更絆腳石。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受訪表示,都市更新稅捐減免,主要就是逐步改進,北市都市更新速度實在太慢,因此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檢討,蒐集各界意見,「我們是外科醫生,結果決定一切」,都更速度慢就表示規範或法制不好,如果好,大家就會積極去做,因此還是要滾動修正政策。

北市都發局昨公布都更減稅大利多。記者楊正海/攝影

北市都發局昨公布都更減稅大利多。記者楊正海/攝影

都發局長黃景茂指出,都市更新條例自87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歷經9次修正,台北市30年以上房屋占34%,但都更後,房屋價值提高,稅基也提高,增加負擔,以致民眾裹足不前;北市府在修法期間多次向內政部提出修法建議,內政部採納,在今年1月30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北市評估後,率全國之先,宣布都市更新稅捐減免。

黃景茂說,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對象是權利變換,經中央修法後,2年內沒有移轉,地方政府就可考慮自身財政狀況,得同意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的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未來亦可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從今年起算,5年內送案即適用。

都更處科長江中信說,以士林區鋼筋混凝土造的14層建物,40坪三房兩廳、按自住用稅率1.2%估算,預計12年得減免約12萬元房屋稅。至於北市適用新稅率的都更案,是從106年初後完工的案件。

由於產權移轉,才會產生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江中信指出,因協議合建難度更高,需百分之百同意,若與權利變換一樣,辦理產權移轉時得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可創造誘因,增加參與都更的意願。例如土增稅若是10萬,可打6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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