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
東洋企業社和基隆市政府合作土地開發案多年,收勞務報酬後,民國93、94和99年未開統一發票,漏報超過3億元銷售額,欠稅和罰款高達6700萬元。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歷經3年查封負責人80筆土地,查扣合夥人未領的4668萬報酬,順利追回6500萬稅款。
基隆市政府追回稅款。(好房網資料中心)
位於七堵區大德路的東洋企業社,自民國56年起和市府合作,負責土地開發、協助基礎建設,但因資金不繼,陸續找8名合夥人投資。土地開發完成順利拍賣,東洋企業社民國94、95和99年收取3億多元的勞務報酬,卻未依營業稅法開立統一發票,繳交5%營業稅,滯欠稅額、罰款達6700多萬元。
國稅局催討不成,3年前移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先調查八旬負責人余東洋名下百筆土地,查封拍賣80筆,金額達1900萬元;另查扣2名合夥人未領的4600多萬元,但2人已過世,繼承人不斷申請閱卷、聲明異議、提出訴訟等方式,否認雙方有合夥關係。
最高行政法院今年7月駁回繼承人的訴訟,近日確定4668多萬已入國庫,宜蘭分署成功追回6500萬稅款,剩餘200萬元仍持續追查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