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莊蕙嘉/綜合報導
美國紐約市和其他數個城市宣布將開始實施有薪育嬰假,家有新生兒的市府員工可請最多6周的全薪假,讓為人父母者可以兼顧照顧兒女和家計。
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年9月簽署行政命令,聯邦政府員工可請6周的有薪育嬰假,他並鼓勵全美各州及城市跟進。這項命令乃根據「1993年家庭及醫療假法」(FMLA)而來,該法規定勞工最多可請12周無薪育嬰假。
紐約市長白思豪宣布,將於明年初簽署一項行政命令,紐約市政府約2萬名非工會員工未來可請6周領全薪的育嬰假。且員工也能把育嬰假和年假或給薪病假合併申請,所以最多可以一口氣連續請假12周。
此外,紐約育嬰假範圍含產假、育嬰假、領養孩子及寄養家庭,估計將增加1500萬美元(約台幣5億元)支出。非工會市府員工同意扣2天年假,可紓解市府財政。
在紐約市教育局工作的莎迪.坎波莫懷孕6個月,她說這項新政策不但能讓她和將出世的孩子更親密,也不用擔心3個月沒有進帳。她說:「想到可能三個月沒薪水就讓我十分驚恐,我還有學生貸款和生活費要付,老實說我本來不知道該如何撐過來。」
除紐約外,同步於本周開始實施有薪育嬰假的城市還包括賓州的匹茲堡、密蘇里州的堪薩斯市及德州的奧斯汀。波士頓已實施6周有薪育嬰假,每2周為一階段,分別給全薪、7成5及半薪。
其他州或城市未能跟進,主因在於財政困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