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行政院版修正草案3月1日立法院一讀通過,但內容諸多爭議,包括一禁(電子煙)一開(加熱菸)、警示圖文未採用素面包裝等,另外雖然擴大禁菸場所,董氏基金會直批,老人福利機構、酒吧及夜店等仍可設置吸菸區,且3人以下的室內還是能吸菸,相較全球已有28個國家「室內完全禁菸」、65個國家「酒吧、夜店等室內全面禁菸」,我國仍然跟不上國際腳步。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暴露在二手煙環境下,除了增加致癌風險,也會增加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病及死亡風險。世衛最新報告指出,二手菸「沒有」安全曝露量,接觸二手菸恐導致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和癌症,非吸菸者若與吸菸者同住,罹癌及過早死亡風險大幅提升。世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第8條更明定,應保護民眾免於二手菸暴露的危害。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室內空汙懸浮微粒PM2.5主要來源是二手菸、三手菸等,二手菸是A級致癌原,菸霧有超過7千種化學物質,超過250種有毒性,近93種為致癌物。研究顯示,PM2.5可深入肺部、血管內,造成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傷害,長期甚至導致癌症或死亡。
林清麗指出,吸菸者身上帶有菸品燃燒後的微粒,殘留在衣服、家具上,甚至無色、無味的三手菸,更可以在室內「停留長達3個月」。根據統計,台灣年平均PM2.5濃度近21微克/立方公尺,超過71微克/立方公尺就是空汙「紫爆」,研究單位至台灣夜店實測發現,PM2.5濃度高達800微克/立方公尺,是「紫爆」的12倍。
室內設置吸菸室PM2.5更高的嚇人。根據董氏基金會資料,台灣某五星級飯店設置的合法吸菸室,室內PM2.5最高值為313微克/立方公尺,超出「紫爆」4倍,某大型購物商場吸菸室,鄰近商場婦嬰用品、遊樂樓層及男女洗手間、哺集乳室,其室內PM2.5最高值達888微克/立方公尺,是「紫爆」的12.5倍。
林清麗指出,政院版納入大專院校禁菸值得肯定,但WHO重視室內公共及公眾場所全面禁菸,全球已有65個國家及地區「夜店、酒吧全面禁菸」,我國還停留在「可設置室內吸菸室」,等於落後全球65個國家及地區。尤其新型菸品不僅只有PM2.5,還有更微小的PM0.3懸浮微粒,更是恐怖的「隱形殺手」,應將所有室內「全面禁菸」,創造真正的無菸環境。
由130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依照世界衛生組織(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修法訴求,提出民團版5大「菸防法」修法重點,除了與政院版相同的「全面禁止加味菸」及「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另外包括:一,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二,菸品容器正反面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用素面包裝。三,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確實全面禁菸。四,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加重違法罰緩。五,明文禁止菸商干擾菸害防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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