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曾亭皓/台北報導
為改善占用停車位問題,明起臺北市7處公有停車場,將全面實施機車收費,費率以每小時計時收費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20元(隔日另計),若需購買月票,費用為每月300元。
據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告,明12月1日起,臺北市包括「偶戲博物館地下停車場」、「艋舺公園地下停車場」、「振興公園地下停車場」、「濱江國中地下停車場」、「松山工農地下停車場」、「民有市場地下停車場」及「臺北花木批發市場地下停車場」等7場公有停車場,將全面採取「使用者付費」制。
明起北市7處公有停車場全面落實「機車收費」。(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為了改善公有停車場機車免費停車格位遭車輛久停、長期占用及違規停放等問題,上述7處停車場今日為最後免費停放日,明起將依「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機車收費方式為每小時計時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20元。另外,如有購票需求可逕洽停車場管理室申辦,費用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