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斯穎/新竹報導
新竹縣目前有78座路外停車場,加上路邊的停車格,共有2萬4347個汽車停車格及9630個機車停車格,為了提高停車位的周轉率,避免發生長時間占用的情形,縣府修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目前該案已送縣議會審議並通過,近期將公告實施,除汽車收費每小時最高調整為40元外,機車停車格也將收費。
交旅處表示,修正內容包括汽車費率從現行的2種增為3種,以計時來看,每小時最高30元提高至40元,身心障礙停車格也將從免費停車,改為每日前4小時免費,逾時將依各停車場費率收費。
新竹縣除汽車收費每小時最高調整為40元外,機車停車格也將收費。圖/聯合資料照
另外,對民眾影響最大的是原本免費停放的機車格也改為收費,計時是每小時10元,計次則是每次20元。
不過交旅處也指出,審議通過後會正式公告,民眾不必擔心一公告就開始實施收費,會有預告期,告知民眾哪些路段何時要開始收費,屆時再請民眾留意。
至於有民眾憂心機車格開始收費後,若是自己停放在格子內的機車被人亂移動到格子外,導致違規受罰,或是民眾為了硬擠進停車格,一個停車格內停放2台以上機車的亂象該如何解決?
交旅處則表示,未來新竹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通過並開始實施以後,針對各種停車亂象,將由收費員不定時巡查,發現有不依規的機車第一次將勸導警告,之後再犯將直接開罰,民眾也可在停好車後拍照存證,後續收到罰單時可用照片舉證,撤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