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是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方式取得革命實踐研究院(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用地,依土地時價向國民黨追徵32億375萬8986元。國民黨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有急迫情事,昨日裁准,可抗告。
黨產會表示,土地現均已移轉台北市政府及元利建設公司,而無法返還予國家,爰依黨產條例第6條第1項、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規定,依國民黨移轉他人時價格,並扣除該次交易繳納國庫稅款,追徵其價額共計32億375萬8986元。
國民黨不服,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國民黨主張,追徵32億多元若繼續執行,國民黨的動產、不動產等,將再度陷於隨時被大量查封或拍賣窘境,恐致國民黨顛沛流離、無處辦公,影響政黨正常運作及參政權的實現,嚴重甚至可使政黨本身萎縮或消失。
國民黨主張,目前還有勞工每月薪資、9.7億元退休金及9.8億元資遣費須給付,若追徵繼續執行,這些勞工可能將無法順利取得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而陷入生存困境。
國民黨主張,遭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全數已有禁止處分效力,足以確保日後若黨產會於本案勝訴得對國民黨追徵財產效果,就算停止執行,對公益也無影響。
法院指出,追徵價額高達32億多元為鉅額;行政法院若未於現在執行階段介入處理,國民黨隨時有可能遭執行的財產將因變價處分給第三人而無從或難於回復,且本案訴訟若判決撤銷確定,國家也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並因衍生爭訟致社會資源的耗費。
法院審理後,就聲請停止執行部分,認定追徵32億多元,有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虞,有急迫情形,且原處分並無立即執行的公益,昨裁准在本件訴訟確定判決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