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克倫/綜合報導
浙江溫州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爭議,持續在大陸延燒,經媒體披露,同一社區的使用權竟有卅、四十、五十年等不同期限,且若以市價續期幾乎都是房價金額一半,大陸民眾議論紛紛,更有網民稱:「土地革命時代來臨了!」
土地使用權續期爭議讓中國人陷入恐慌。(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大陸民眾與媒體關注土地使用期到期的「續期」議題,源自二○○七年通過的「物權法」,對於「自動續期」究竟該如何「續法」語焉不詳;且中央部門迄今無明確說法,導致民眾誤以為都是「七十年到期後自動續」。
然「七十年」僅是概略數,大陸各地方政府當年釋出土地的「使用年限」均不同,問題十分棘手。以山東青島的黃島區阿里山社區為例,共有五千零七一戶,土地使用權期限分別有廿年、卅年與卅五年,其中三百一十戶早在二○○九年六月底就到期了。當時青島續期方案,一百平方公尺的房子約補繳人民幣六萬元的續期金。
再看深圳南山的金桃園社區,二○一一年金桃園大廈業主被告知,在土地期滿後,深圳政府將無償收回地塊使用權;此事被媒體稱:「全國第一家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將被政府無償收回的物業」,成為當年震撼性新聞。深圳因特區屬性開發較早,也法令不規範,以羅湖國際商業大廈為例,同一幢商業大樓裡,竟有廿、卅、四十與五十年等四種年限的房產證;而最早一批到期的房產,時間是二○○一年,當時「物權法」連個影子都沒有。
深圳另一個案是一九八○年代興建的商品房福田區長城大廈,今年有一位屋主向政府提交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申請,由五十年延長為七十年,需補繳一百多萬新台幣續期金,後屋主以三千多萬新台幣價格賣掉屋子,屬圓滿解決案例。
不過,這些歷史案例的關鍵點在於,政府均認為「續期」是要繳錢,而非民眾所想的「無償續期」;正因「有償續期」,讓大陸民眾驚覺,原本以為自己是「全權所有人」,現全淪為政府的「房客」,國家才是「房東」。此事讓許多「當家作屋主」的網民怨言頗多,有人嘲諷說:「國家變成全世界最大房東」,更有人表示:「怪不得說土地公有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