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朱冠諭、曾增勳、洪敬浤/綜合報導
台中市原本提供電動車免費停車、充電等友善措施,不過中市交通局送審公有停車場收費條例修正草案,昨通過議會委員會審議,近日送大會三讀,過關機會高。根據該草案,明年元旦起,電動車停車不再免費,優惠僅限第1小時,充電也將收費,每度最高20元。
桃園市交通局停管科表示,桃園市電動車6004輛,公有充電車位422格,年底將再增400樁,電動車停車費、充電費收費標準,由得標業者擬定備查後實施,充電費每度7至15元;隨著電動車更普及,近期將制定合理的充電收費上限。
台中市電動車總數8500多輛,充電樁慢充406支、快充4支,原本公有停車格可免費停車,慢充充電不收費,但衍生占用車格、搶充電槍等亂象,中市府先把充電車格改為累進費率,再修改停車收費規定送審。
修正草案去年已送中市議會審議,但未提供電動車停車優惠遭退回,昨天捲土重來。原本交通局未提出具體收費標準,法規會召集人、民進黨議員陳俞融與副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李中反對「空白授權」,交通局趕緊補列收費標準才過關。
根據修正規定,台中市電動車停車明年不再全面免費,不管任何類型車格第1小時都免費,第2小時依核定費率收費;充電收費以各充電樁費率為準,業者要將每度收費送交通局備查,最高上限每度20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六都電動車停車費僅台中沒收費,充電費各都收費方式不同,北市是充電每小時加收10元,新北則未訂標準;快充與慢充設備費差10倍,因此授權各停車場制定費率。
桃園市議員陳韋曄說,桃園公有充電車位不足,與電動車數量相比,不及雙北,應積極增設,並鼓勵民間加入,停車費率要與雙北同步,展現推動低碳運輸決心。
廖姓電車車主說,桃園公有充電樁太少,停車也沒免費,對電車駕駛不友善。家住楊梅的特斯拉車主說,從自家接線到路邊為愛車充電,竟被檢舉,生氣又無奈。
特斯拉車主Peter說,桃園公有充電樁不普及,民間充電樁每度11、12元,30分鐘喝杯咖啡就充飽電,政府要推動公有充電樁,應提供稅收等誘因,讓民間業者投入才會賺錢。從事金融業的羅姓男子說,他贊成公有充電車格收電費,但不贊成再加收停車費,如電費、停車費都收,跟坊間車商的快速充電樁收費差不多,就不會選擇公有車格充電停車了。
陳姓女子說,她家的特斯拉每月電費約2000元,電車充電費不低,使用者付費是應該的,應維持停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