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良齊/綜合報導
社會救助法已多年未修正,遭社福團體詬病未能符合第一線實務,讓有需要的人無法獲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致使無法取得協助,台灣社福總盟呼籲應全面研修社會救助法,並解決戶籍制度、家戶人口認定、虛擬所得等,才能使弱勢族群不再被制度排除。
社福總盟昨天邀請專家學者、政府官員舉行「2023救助制度展望研討會」,盼針對不合時宜的部分,擬定修正策略,以保障貧窮者生存權利。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卓春英表示,上次大修社會救助法已是10多年前,現行法規已跟不上時代,讓社會救助制度窒礙難行,不符合實務要求。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也以「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檢討」為題演講並強調,「社會救助為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並整理多個社救法爭議,如日前彰化皮包骨三兄弟可能因為其名下有共業土地,導致無法申請低入戶。
林萬億說,社救法的「最低生活費」與納保法的基本生活費定義不同,建議應從不同教育程度、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準,以反映勞動市場狀況;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也應關注家戶多樣性、檢討工作收入核算、家戶無工作能力者限1人、不願意接受服務不得接受補助等制度也應檢討。
林萬億提及,目前未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或特殊境遇家戶幾乎無法獲得任何給付,建議也應考量近貧、工作貧窮等需求,並針對此類個案,規劃「實物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的方案,現行社會救助需要「自我選擇成為標的」,使部分人成為社安網漏接人口、社會救助生活額度也應達成維持最低生活的目標。立委吳玉琴則說,日前在訂定社會福利基本法時,衛福部承諾會在1年內研議社會救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