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菁/彰化報導
縣內一些建商以乙種工業區申請興建事務所、辦公室,卻猛打著「便宜的豪宅」、「一般住宅」等不實廣告來促銷,不少消費者事後才發現付了款的預售屋,不符使用地目,房價也沒比較便宜,紛紛向縣府陳請;縣府呼籲在買賣契約簽訂時,要注意房屋用途是否為住宅。
部分建商打著不實廣告來促銷,不少消費著買了之後才發現買下的預售屋不符使用地目。(圖/好房資料中心)
一些建商,相準市區內乙種工業用地的價格,較一般建地至少便宜兩、三成,就以申請辦公室、事務所的名義,興建了集合住宅的樣式銷售,縣府建設處近來接連收到好幾例陳情,不滿被建商廣告給騙了,但預付款都付了,不知這樣算不算「違建」,款項能否追討回來?
消費者指出,預購這四層樓,共六、七十坪的透天厝住宅,房價一千多萬元,因為一般市場的價格就是這樣,並沒比較便宜,建商一共還推出了七十幾戶,所以怎麼也沒想到坐落的地目,竟是乙種工業用地!
為了有效管制建商將工業區變相作為住宅使用,建設處表示,除了呼籲消費者簽訂契約要小心,並新訂了「彰化縣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內工廠類建築執照審查作業要點」,要求建造執照審查前,如廠房以公寓大廈方式或單戶總樓地板面積小於五百平方公尺申請,要先提送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另外,廣告不實將移送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處理,消費者若有類似爭議也可撥打彰縣府消費者服務專線一五五○,將派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