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以高鐵高架橋下為家?彰化縣社頭鄉協和村高鐵橋下的自行車道,15日出現一批居家用品,有家電、電腦、矮桌與衣架等,地方傳出有男子帶著家當在該處「定居」,不過協和村長劉聰波、警方遍尋不著當事人,社頭鄉清潔隊張貼公告,要求7天內搬離,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清除。
彰化縣社會處17日派員關心,但從現場遺留物品無法判斷當事人身分,已請當地村長協助,若發現男子行蹤,代為詢問是否需要相關協助。
劉聰波說,遭放置「家當」的自行車道位於高鐵橋下,平時有民眾往來,但地處偏遠,又是開放空間,不適合居住;村民眾說紛紜,有人說男子是遊民,也有人說男子自稱在員林是租屋,被房東趕出來,從現場遺留的家電用品、桌上型電腦等物,推測可能是搬家「沒地方住」。
附近民眾說,男子平常都不在該處,但深夜會回到當地,靠著路燈照明過生活,曾目睹煮晚餐與整理物品,白天未發現蹤跡。
當地的朝興派出所指出,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男子騎機車分多趟載物品到此處,但比對車號,車主與車籍地址不符,將加強巡邏,找這名當事人勸離。
社頭鄉公所指出,清潔隊已在男子家當前張貼公告,限期1周內搬走,如果屆時未改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也將派人把雜物搬到清潔隊資源回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