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台灣高房價讓許多人選擇與另一半共同分攤房貸壓力,不過該怎麼分配雙方薪資用來支付房貸,才不會讓其中一方感到被剝削,常令許多夫妻檔苦惱不已。
一名女網友在PTT上PO文,表示自己與先生買下一間總價1130萬元的房子,貸款791萬,頭期款男方出234萬、女方出105萬。去年2月開始,由原PO先繳房貸,每月繳27528元,今年5月起變為26616元,總共繳了519384元。原PO求助網友,若是從9月開始兩人共同分攤房貸,該怎麼分配金額?或是有其他分配方式更為合理公平?
夫妻該如何分攤房貸,才不會令一方產生被剝削感,常成為夫妻間的難題。示意圖/摘自Pixabay
文章一貼出,不少網友都驚訝表示「真的有夫妻分這麼清楚喔?」,半開玩笑說「老婆進產房生小孩,老公要幫忙生一半嗎?」、「家裡洗澡有計時各洗了多久、各花了多少水電嗎?」,甚至還有男性網友一肩扛起家庭支出,「我每月繳房貸5萬6,外加水電瓦斯,各種稅費,換來一家和樂」、「我薪水是太太的2.5倍,但是我全部上繳,身上一張提款卡都沒有,只有一張信用卡+每月領6千元現金餐費」。
不過也有許多網友認為,大筆金額有必要計算清楚,直言「親兄弟明算帳,你老公很幸福遇到好老婆,多得是一毛也不出的」、「難得有女方願意分攤房貸」、「這年頭居然有幫出一半的老婆!」更讚原PO是「夢幻老婆」。
以原PO狀況來說,網友們提出兩種分攤方式:
1.女方繼續支付貸款,將頭期款短缺部分補齊後,雙方各自分攤一半
若以房貸30年計算,原PO已支付18期貸款,剩餘約77萬頭期款缺額,女方繼續繳交約29個月的房貸後,夫妻可開始各自分攤一半房貸。
2.將77萬頭期款缺額平均分攤至剩餘期數中,雙方共同繳交房貸
77萬/342(房貸剩餘期數)=2251元
26616/2+2251=15559元(女方每月分攤房貸金額)
若採用第一種繳交方式,當女方薪資較低,容易出現現金短缺或是負擔過重的問題,第二種方式對女方來說負擔較輕。網友們認為,夫妻雙方有意願共同分擔房貸,或是由一人獨力支付都很好,關鍵在於雙方要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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