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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廣告辨真假 從5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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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房仲業競爭日趨激烈,面對鋪天蓋地而來的房仲小廣告,有買賣房屋需求的民眾常眼花撩亂,不知從何下手,更懷疑刊載內容資訊的真實性;其實,只要從5個地方,就能快速辨別房仲廣告真假,檢視業者的可信度。

健全的不動產經紀業規範,有助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看屋 看房 豪宅 售屋公佈欄(大刊頭主視覺)

台北市地政局與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今年二月發行「房仲達人╱不動產廣告小叮嚀」手冊,雖然屬於由官方針對房仲業常見的廣告不實種類提醒,但也可作為消費者的利器,藉以挑選出值得信賴、合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房仲業者。

民眾不妨從以下項目檢視房仲廣告:


1.廣告應註明經紀業名稱:例如應註明OO房屋、OO加盟店、OO不動產經紀公司,若非經紀業卻經營仲介的業者,違法將遭罰6~30萬元罰緩。


2.廣告面積應與權狀面積相符:業者不可使用未明確定義的「使用面積」、「受益面積」、「銷售面積」等用詞來混淆消費者,若現況為分租也應註明。


3.廣告樓層應與事實相符:常有四樓物件銷售時,為避免買方產生不吉利觀感,刻意謊報樓層,或有些仲介為避免同業搶客,也有謊報出售樓層的情形。


4.廣告用途應與使用執照的法定用途相符:土地分區若為工業區或娛樂區,廣告不可刊登為住宅銷售;若為住宅也不可刊登為店面銷售,另須注意常有仲介附加「豪宅」、「住戶單純」等特色,企圖使消費者誤認可做住宅使用。


5.應確認仲介業是否獲得屋主的委託書,若僅是口頭委託,仲介即自行刊登廣告,交易風險相當高。

最後提醒消費者,屋主與仲介簽訂委託書的銷售價格,不見得與仲介真實開價相同,有時會抬價出售,這部分民眾較難提防,唯有多參考附近實價登錄行情,並向多家仲介洽詢,才不容易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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