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綾昀/屏東報導
暑假到來,恆春分局6日找來地區列冊電動自行車出租業者宣導「一安三不」戴安全帽、不超速、不雙載及不併行,但業者質疑,依規定購買有安全審驗標章電動自行車,只是油門隨便催即達時速4、50公里,椅墊又這麼大,根本引誘雙載。
墾丁觀光勝地名揚國際吸引不少外籍客,因每個景點相距甚遠,因應交通問題,電動自行車搖身一變成為當地新寵,但外客不熟悉駕駛再加上經調整時速可達50公里,恆春分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自6月底,半年即有30起車禍,42人輕重傷。
交通部3日公告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放大合格標章25倍,禁止變更速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速限為25公里),適用所有新款電動車,違者罰1200至3600元,並禁止行駛。
「我們也不想讓租車者騎太快,不會去調整時速,不然撞爛也是我們的車。」出租業者指出,依規定購買安審合格標章,也未經調整,時速就已超標,且椅墊比照機車做2人座椅,根本引誘遊客雙載,要求從上游源頭控管,也盼能加保強制險。
恆春監理分站表示,業者可購買小坐墊電動自行車一來預防雙載,購買時也要認明有閃電圖樣的安審標章,至於強制險要有牌照、引擎編號才能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