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基隆市停車位一位難求,市政府透過都審手段要求建商新建案至少要「一戶一車位」,建照才能過關。建商陳情認為恐影響基隆開發,昨天議會召開專案會議,部分議員對法源依據質疑,最後決議市府再研議相關規範或配套辦法。
市府去年起利用都審手段,在發建照時要求新建案必須先符合至少「一戶一車位」規定,引發不少建商反彈,並向議會陳情。
市議會昨召開專案會議,不少議員認為市府違憲。市議員張漢土表示,嚴格限制一戶要一車位建照才能過,是「雞蛋裡挑骨頭」,影響基隆的整體開發,也沒有法源依據。
議員呂美玲說,她贊成新建案要多建車位,但要依法行事,市府聲稱的「法源」只是辦法。議員秦鉦指這是很好的政策,但要有配套,不能任意行之,以前無法提供足夠車位提供的「代金」,市府都用去哪裡應交代清楚。
但其他不少議員認為,「現在不做,以後一定後悔」。議員蘇仁和說,新豐街及大慶大城是最好的例子,沒有停車位,到處都塞滿車。議員游祥耀說,很多停車怪現象都在基隆發生,如挖山壁、路邊搭帆布等,到處都有違停,萬一發生火警致災,後悔就來不及了。
議員韓良圻認為,大、小建案應有區隔,統統嚴格限制恐讓小建案無法進行,影響都市開發。
交旅處長李綱說,基隆市登記汽車數有8萬7715輛,但建物附設汽車位只有4萬1616席,不足停車位4萬多,法源依據為「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有關汽車、機車之停車空間及出入動線配置事項;另外,依停車場法也是法源。
由於議員兩派見解不一,主席陳江山最後裁示市府另訂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但議員林明智認為議員沒有建築專業,未來恐是災難。最後改成請市府研擬相關規範或配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