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預售屋紅單已禁止轉售,被查獲除了罰款,「不法」所得仍要課稅,且課稅方式將檢討趨嚴;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昨(4)日表示,轉賣紅單的不法所得,目前仍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稅,併計綜合所得額課稅,但擬將與內政部討論,改課較嚴格的房地合一稅。
若非法的紅單課稅也將趨嚴,將是繼日前財政部「重新定義」預售屋費用認定方式後,進一步的稅務精進措施。
房地合一稅2.0自去年7月1日上路,正式將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此外,為緊盯預售屋炒作哄抬房價,內政部更祭出禁止預售屋紅單轉讓的政策,全面圍堵房市任何可能的炒作空間。
儘管紅單交易已經禁止,但上月底內政部發動全台預售屋聯合稽查時,仍發現疑似還有紅單轉讓的個案,稽查發現紅單(購屋預約單)上有經過他人塗改的跡像,正在追查是否確實有私下交易的情形。
自從行政院宣誓打炒房後,內政部先後已發動五波預售屋聯合稽查行動,稽查發現轉售預售屋的情形,過去皆是將紅單視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不過房地合一稅2.0既已納入預售屋,紅單交易是否應同步視為房地交易,而非財產交易所得?目前各區國稅局見解不一,許慈美指出,目前仍暫循舊制,將轉賣紅單的不法收入,歸課綜所稅。
許慈美解釋,紅單持有人尚未與建商正式簽約,而房地合一稅則是針對換約轉售預售屋的情形課稅,因為交易階段不同,因此才有不同的課稅模式。
但「合法預售屋合約」與「非法紅單」課稅不同調,外界也質疑讓嚇阻效果打折扣。許慈美昨日坦言,既然紅單交易與預售屋交易,交易標的都是「權利」,甚至也可能是同一棟預售屋,這部分有檢討空間,近日會再找內政部討論。
從稅制上的差異來看,若歸課綜所稅,適用稅率為5%至40%;但若是課徵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二年內就脫手套利,將被課徵最高45%所得稅。顯然,改課房地合一稅的稅率較有嚇阻效果。
內政部官員則指出,近期聯合稽查中發現疑似紅單交易情形,已經介入且不排除裁處,對於未來紅單交易所得是否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尊重主管機關財政部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