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
桃園市66歲張姓男子因自身不識字,於是將房產文件及印鑑均交給61歲莊姓妻子保管,莊女為保障自身,2019年9月利用不知情地政士以「夫妻贈與」為由,將張男新北蘆洲2棟房產移轉至自己名下,後因夫妻爭吵,張要求返還權狀印章,莊女擔心東窗事發,修改權狀的所有權人資料後列印交付,張至地政事務所洽詢發現竟是贗品,桃園地檢署偵結,將莊女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起訴指出,張男與莊女結褵多年,同住於桃園市觀音區,張男因國小畢業不識字,長年將重要文件及印章皆由妻子保管,後因夫妻相處不睦,莊女為日後生活有保障,2019年9月間起意將張男的新北市蘆洲區房屋移轉登記至自己名下,並委任不知情的唐姓地政士聲稱丈夫有意將房舍贈與,協助辦理移轉登記事宜。
地政士提供包括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等移轉登記相關文書,由莊女攜回夫妻共同用印簽名;莊向不識字夫謊稱移轉文件為清償貸款相關文件,需簽名並配合申請印鑑證明等完稅證明,張信以為真簽名,莊盜用張的印章用印後,交與地政士辦理並順利詐得新北市2筆不動產。
2020年8月間,張與莊因故發生爭吵,張要求莊將原先保管的不動產所有權狀交還,莊擔心東窗事發,將2筆不動產所有權狀彩色影印後,再將影本中所有權人姓名及身分證號,從自己的資料塗改成張男的資料後才交付,後因張男覺得權狀字體怪怪的,前往地政機關查詢,才發現這2份所有權狀竟是偽造的,於是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