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許多人想當房東,可能是看準收租卻能逃漏稅,還能坐享房產增值。不過,近年國稅局積極查核、勾稽個人房東有無短漏報租金收入,而一般民眾要檢舉房東逃漏稅,也是相當容易,只要具名檢舉、有房東姓名、租賃地址與金流具體事證,都是能成案受理。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逃漏稅,應提供被檢舉者之姓名、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的事實,及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

因此,若要檢舉房東逃漏稅,需敘明房東姓名、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期間、每月租金,並提供租賃合約、租金支付證明(匯款紀錄或現金交付簽收單等)或其他有租賃事實的證明文件。
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為避免檢舉人惡意檢舉,因此要成案,不能是匿名檢舉,且要附上具體事證。由於多數會檢舉房東逃漏稅的,多為承租人遇到租賃糾紛情境下所採取的行為,只要有房東姓名、租賃地址與金流事證,多能成案。
官員表示,即便是二房東,或所有權人與出租人不同,但只要有租賃關係,就必須申報租賃所得。房東若被檢舉漏報租賃所得,核課期間為5年或7年,會將漏報的租賃所得計入,個人房東再依據所得級距,計算出補稅金額,至於檢舉人則可獲得罰鍰金額20%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