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裕珍/三灣報導
苗栗縣三灣鄉永和山水庫入水口一處私有地疑濫墾、濫伐,縣府開罰10萬元後,地主仍持續開發並在坡地蓋房,縣府等單位昨天會勘認定違法,將再裁罰10萬元到150萬元,地主解釋正申請休閒農場,僅砍掉雜樹並未濫墾、濫伐。
永和山水庫周圍為水源保護區,未經許可不得開發,但三灣鄉永和村一處私有地經水庫管理人員發現疑似濫墾、濫伐,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副理謝張浩說,因擔心濫墾、濫伐影響水質,向縣府舉報多次卻未改善,連居民也看不下去,反倒質疑水公司未處理。
縣府水利城鄉處、農業處、工商發展處及三灣鄉公所等單位昨天現勘,發現這處私有地疑持續開發,不僅坡地開闢道路、樹木被砍伐,入口處還有兩棟鋼架搭建的房舍。
水利城鄉處科長李瑞隆說,5月現勘時確認地主違法在坡地拓寬道路,由於地處水源保護區,移請環保局行政裁罰,昨天又發現地主新增土路、蓋起房舍,全都未合法申請。
縣環保局秘書潘志明表示,地主濫墾、濫伐,未經合法申請水土保持等相關許可,依照飲用水管理條例裁罰10萬元並要求改善,地主再度違法,將再裁罰10萬到150萬元。
水庫管理人員表示,永和山水庫為民生用水,不許汙染,若不嚴懲遏止濫墾、濫伐,水庫恐怕會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