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賀培晏/台北報導
為照顧育有新生子女的勞工,勞動部近年積極精進育嬰假相關政策,勞動部指出,自民國115年元旦起,勞工於子女3歲前可申請的2年育嬰留停期間,其中30日可依需要以「日」申請,且一樣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及續保,享有原有投保薪資8成的津貼及補助,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讓勞工於照顧子女與工作間有更彈性、更安心的友善生養環境。
勞動部表示,為讓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辦理彈性育嬰留停更加便利,減少作業手續,勞保局已配套簡化彈性育嬰留停津貼及繼續加保的相關申請程序,主要措施包括,合一申辦,可累積多日一次辦理,申請津貼及續保也可一次完成;多元管道,線上及書面皆可申辦,線上申辦尤其方便,除可由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透過網路申辦,24小時全年無休外,可隨時隨地以手機完成申請手續,申辦時間彈性,入帳也更快速。

勞動部補充,整合服務方面,修改津貼及續保申請書表,將育嬰留停屆滿後之復職及加保申報作業予以整合,也就是被保險人選擇續保時,會一併辦理留停屆滿之復職申請,勞保局將於續保屆滿翌日主動恢復一般被保險人身分及恢復提繳勞工退休金,投保單位不用再另填復職通知書。
勞動部表示,被保險人如僅申請津貼而選擇不續保時,則會一併辦理留停屆滿之加保申請,勞保局將於津貼請領迄日之翌日主動辦理復職加保及恢復提繳勞工退休金作業,減少投保單位申報手續,若民眾仍有相關疑問,也可於勞動部官網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專區」查詢。
原文出處 【退休好生活》彈性育嬰留停津貼、續保輕鬆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