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中報導
相較北部房價高,中南部地區仍有大學城高租金報酬物件可投資,但是若將戶籍遷入,看似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但卻有出租行為,一旦持有未滿2年內轉手,還是會被課徵奢侈稅。在台中逢甲就出現1例透天厝部分樓層出租作為學生套房,1年內轉售被國稅局追繳405萬元的奢侈稅案例,如此高額的稅金恐怕連改裝、收租的獲利都被「吃掉」。
假自用住宅真投資,大學城商圈現在也被國稅局查稅。(好房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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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追求高租金報酬,又可在房市多頭時期坐享增值效益,不少人投資大學城物件,其中台中逢甲商圈因觀光商機發酵,店面、套房租金雙雙上漲,房價也快速飆升,不過,國稅局查稅讓「假自用住宅,真收租金」的案例也曝光,補稅金額相當驚人。
中區國稅局舉例,日前發現某A在2012年5月以總價3000萬元,買入逢甲商圈的4層樓透天厝,並辦竣戶籍登記,由於逢甲租屋市場供不應求,A將房屋2至4樓改裝成套房,分租給當地學生。不到1年,因房價飆漲,A在2013年4月以總價3600萬元出售。
由於此案例是A在持有期間部分樓層有出租行為,不符合奢侈稅排除條款,因此遭國稅局以透天厝3600萬元的4分之3(出租樓層)計算,等於2700萬元,再以此課徵15%奢侈稅,補徵405萬元。
民眾需特別留意,雖然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雖僅有1戶房產,且辦竣戶籍登記,但持有期間若有出租、營業行為,仍不屬於自用住宅。上述案例,雖然賣方扣掉奢侈稅仍可獲利500多萬元,但投資學區套房的收益儼然是「空手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