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曾威智/整理報導
台中市新科市長林佳龍在選前表示,上任後將興建1萬戶社會住宅,「若做不到,願負起政治責任。」過去他提出將優先使用抵費地來興建社會住宅,且是超越一般社會住宅的「3好1公道」特色,但這項政見卻遭到官方頻頻打臉,地政局認為拿抵費地貸款作為其他用途是違法的,都發局則認為萬戶社會宅是「虛晃一招」。

台中市新科市長林佳龍過去所提的住宅政策,未來如何兌現成了任內的新考驗(翻攝自林佳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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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在「希望市長,政見系列」表示,上任後將以8年1萬戶的進度規劃社會住宅,指出有別於傳統的社會住宅,將具備「3好1公道」特色,包括區位好、建物好、機能好以及租金公道特點,並優先使用抵費地(政府基於各種因素,以市地重劃方式向地主徵收私有地,事後按受益比例發還給原地主)來興建。
抵費地蓋社會住宅備受爭議,台中市地政局在中央社指出,依法規定,抵費地應公開標售,所得價款除拿來抵付重劃負擔費用外,剩餘則留給重劃區內增加建設、管理、維護等費用,拿抵費地貸款作為其他用途,不僅違法而且不合情理。
對於在台中興建萬戶社會宅的政見,台中市都發局在蘋果日報批評,這項政見僅為紙上談兵、虛晃一招,「推動」也沒有任何具體計畫,例如興建1萬戶住宅,不含用地建築經費將近200億元,經費的來源為何?林佳龍過去所提的萬戶社會宅政見,頻頻遭官方駁斥無法實現,如今上任後,選民都在看這項房市政策的支票該如何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