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農業用地卻被不肖業者拿來堆置營建廢棄物!彰化縣政府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說有不肖業者大量運氣堆置營建廢棄物在「溪湖鎮」的農業區土地,縣府趕緊派員到場勘查。
到場後,映入眼簾的全是碎裂的一磚一瓦,此行為已經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彰縣府開鍘重罰新臺幣30萬元,並限期30日內恢復原狀;若屆期不繳納罰款及未恢復原狀,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及按次連續處罰。
彰化溪湖農業用地竟被不肖業者拿來堆置營建廢棄物。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建設處表示,經查明該違法傾倒堆置營建廢棄物地點為溪湖鎮大庭段109-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農業區,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因有故意違法,且犯行惡劣,嚴重破壞及汙染農地環境,依法予以重罰,以遏止縣內農地違規使用亂象,維護農業生產環境。
對此,彰化縣府再次呼籲汙染、違規業者,切莫再心存僥倖,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落實農地農用及環保等工作,共同維護縣內國土安全與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