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因應都市防災,居住安全,台中市府將危老建築重建列為今年度的重點推動政策之一,以輔導完成50件危老重建計畫為目標;第一件獲核准通過的是位於南屯寶山段,屋齡46年的申請重建計畫,為台中市歷年來首例。
都發局指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依一般都市更新程序辦理重建,以前受限於流程繁瑣,動輒耗時數年才能完成,內政部為簡化流程,增加重建誘因,2017年5月另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台中市政府核准通過位於南屯區寶山段、屋齡46年的申請重建計畫,這是中部地區首例,由於符合獎勵項目,可獲得40%的容積獎勵。(圖/市府提供)
市府強調,只要是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屋齡達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經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並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即可擬具重建計畫。
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可申請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若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的10%獎勵。
市府首件核准的南屯寶山段申請危老重建基地,重建後建築基地將退縮4公尺,同時申請耐震設計,綠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共可獲得40%獎勵容積,提升都市公共環境品質及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