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原能會3月3日22時52分收到台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提出核三廠1號機綜合檢討報告及再起動申請。
原能會表示,針對事件過程中1號機系統設備動作序列正確性的評估、事件發生肇因、設備狀況、機組再起動安全性評估等事項詳加審查,並經由原能會駐廠視察員現場查證設備檢查情形,確認電廠已完成安全相關匯流排比壓器檢修作業、流程輻射偵檢器RT-004亦已恢復正常。

原能會表示,綜整確認台電公司已提出完整綜合檢討報告及機組運作狀態符合再起動要求,因此,3月4日凌晨2時55分,同意1號機再起動申請。
原能會表示,仍將持續加強監督,確認電廠依規定執行再起動及後續運轉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