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桃園每年要花2000萬元公帑負擔違章建築拆除費,不但助長違規人僥倖心態,也導致違建數不減反增,增訂《強拆違建收費自治條例》,依不同建材收取每平方公尺200元至1700元代拆費,17日無異議通過議會工務類小組審查,周五送大會再送中央核備,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
建管處表示,長期以來,違建拆除經費均由市庫支應,每年編列約2000萬元,間接排擠其他市政預算,也變相讓守法市民替違建人分擔成本,目前全台已有10縣市訂有違建強拆收費辦法。

為有效遏止違章建築並落實違建人應自行付費原則,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針對強制拆除案件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打破過去由全民公帑埋單的不合理現狀,待自治條例通過後,經強制拆除的違建費用將由違建人自行承擔,不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更是為了嚇阻違建增長的必要措施,讓違建人在動工前必須審慎評估隨之而來的鉅額代價。
「蓋違建不但會被拆,而且要自己付錢!」建管處長莊敬權指出,收費條例明定拆除費用依「構造類別」及「拆除難易度」分級計價,每平方公尺費率介於200元至1700元之間。他舉常見的「農地大型違規鐵皮工廠」試算,若違建面積達1000坪(約3300平方公尺),且結構複雜、執行難度高,依最高費率計算,違建人將面臨約500萬元的拆除費用追償,違規代價相當驚人。
莊敬權強調,新制上路後,將優先鎖定「施工中大型違建」及「影響公共安全」案件執行拆除並追討費用,透過高額的拆除成本壓力,期盼能從源頭遏止農地工廠搶建歪風,守護國土安全與都市景觀。
建管處呼籲,民眾如有建築需求,務必依法申請執照,切勿心存僥倖搶建,否則違建一旦被查獲,若不是自行拆除而是被市府強制拆除,未來面臨的不只是建物被拆,更有一筆數百萬元的拆除帳單在後面等著,實在得不償失,自治條例將待大會通過後,於明年農曆年前送中央核備。
原文出處 【桃園拆違建屋主付費 不再全民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