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綜合報導
長榮航空今上午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工時、薪資福利、管理事項改善等12項訴求進行第二次勞資爭議調解,其中有6項與薪資福利相關,5項與公司管理權相關,1項為違約罰則。
長榮航空表示,此次調解會中,已具體針對改善桃空職工認為較辛勞航班、提高日支費(外站津貼)、調整懲戒申覆制度、增加勞工董事等議題,準備多項對案與桃空職工進行討論,但雙方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協調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將會由桃園市勞動局於4月17日進行第三次調解。
長榮勞資協商,4月17日進行第三次調解。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過勞航班」,長榮強調並無過勞航班,但已逐條航線檢視疲勞度進行改善。長榮表示,空服員派遣均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每月平均飛時為75小時,每月平均工時(包含飛時、外站休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則為120小時,遠低於每30天不得超過230小時的法規上限。
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超時,但占比僅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的0.1%~0.3%,機率極低。但長榮航空仍然積極思考如何杜絕單一航班超時的發生,因此針對幾條較易遇到突發事件的航班,視其個別狀況予以優化派遣,超時次數已經逐年降低。
針對桃空職工認為較為辛勞的桃園—金邊航班,長榮航空表示,今年3月已開始試行改採「專飛方式」派遣,即空服員連續一個月只飛桃園—金邊航線,此方案為一個月內只要上班10天,其餘20天可以休假,或可以再自行申請搭配歐、美長程航班、區域過夜班,此派遣方式吸引空服員踴躍報名,原每月只需要18人,但是報名者卻超過200名,報名人數超過需求的10倍。
長榮航空表示,除上述優化派遣,今日調解會上,長榮再釋善意:一、儘管台灣各航桃園-東京航班皆採當日來回派遣模式,長榮航空仍願意傾聽工會意見,針對桃園-東京BR198航班,於今年7月比照金邊改採自願報名月休20日的專飛方案,並且同意於2019年冬季班表試行BR198航班安排於外站住宿。二、桃園-瀋陽航線在冬季班表也將會改採派遣兩組空服員輪流值勤的優化方案。
對於桃空職工提出比照華航日支費每小時5美金訴求,長榮航空再次強調,兩家公司日支費計算原則、外站飯店(早餐)及外站停留時間皆不同,且相較於業界提供給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NT$1,600~2,000,每月平均支領超過兩萬元,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若有日支費不足夠補貼其用餐的航點,長榮航空也願意和桃空職工個別討論。
長榮航空表示,相對於有些國際航空公司當天來回航班不提供日支費,有用餐需求的航點則依當地物價水準提供日支費,或是美籍航空公司現行日支費平均2至2.8美元的水準,長榮航空提供給空服員的日支費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
整體薪酬待遇方面,長榮近五年連續平均每年調薪2000元/月,2019年調薪3000至4000/月,並且連續四年發放4個月的年終獎金以及員工紅利,單就過去幾年每年的薪資調整幅度,已明顯超過同業水準,且在班型派遣上,長榮航空歐美航線至少4天班起跳,提供組員有餘裕的休息時間,若將整體年收入折算為日支費後,長榮航空與華航空服員差距不大。
長榮航空表示,2018年用人成本占總成本的15.1%,雖然用人成本金額較2017年增加7.6億,但占比相較2017年的16%略減,其原因為2018年單一最大的燃油成本增加將近90億,壓縮用人成本的占比,並非用人成本費用減少。依照同業公開財報數字顯示,華航2018年的用人成本占比也由16%降至14.5%;新加坡航空用人成本亦由16.2%降至15.8%。
長榮航空表示,3月5日第一次調解後,工會正式行文向公司提議:「若公司對此薪資調整科目有所疑義,可以提出較具創意的做法」,因此,長榮航空於第二次調解提出,未來三年的空服員年度調薪將全部調整在「本薪」及「特早班飛安服勤獎金」等可實質增進空服員勞動條件的對案。但工會推翻其來函提議,不顧雙方於前次調解達成的共識,執意要求調高日支費,長榮感到錯愕與不解。所幸經調解主席及各委員們努力,最終決議,由主席組成小組入廠調查長榮日支費成本結構並作建議。
在華航機師罷工事件的討論中,諸多勞動學者都認同工會訴求會員差別待遇不能凌駕飛航安全。桃空職工堅持禁搭便車,要求工會會員的差異化,長榮航空對此實難認同。
長榮航空認為每一趟完美的航程,無論是飛航安全、服務品質,都需要全體從業人員齊心努力、合作才能完成。桃空職工提出強化飛安訴求及疲勞控管,卻又訴求此一條件需因工會成員身分與否而給予,不僅訴求彼此矛盾讓公司難以接受,且差別待遇的結果,更違背「客艙資源管理CRM」原則,不但機上服務有打折的疑慮,更直接埋下危害飛航安全的潛在危機,長榮航空無法認同差別待遇,更堅持捍衛飛安絕不妥協的鐵律。
不過長榮也說,長榮與工會維持良好互動及共創勞資和諧氛圍,公司考慮針對工會組織本身(非針對會員)提供福利項目進行研議,有關福利項目實質內容,長榮航空持開放態度,希望與工會進行協商。
長榮表示,提升空服員勞動條件是公司與工會的共同目標,長榮航空與桃空職工自2017年4月開始進行團體協約協商, 在過去的20次協商當中,長榮航空本著誠信協商的原則,在可行、合理的原則下,均提出對案,也在每次會議後,無論是否有達到共識,都會發布聲明稿讓社會大眾明瞭協商的進度及內容。
不過,長榮也說,在諸多條文尚待雙方詳細討論之際,桃空職工雖單方中斷協商會議,長榮航空本著照顧空服員的原則,對於每月保障飛行時數60小時、改善部分較為辛勞航班等合理要求,自2018年開始已經陸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