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大法官認定「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失效後,代表所有都更案都無法進入公聽會程序,因而內政部發佈「內政部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要利用聽證會讓都更程序能繼續執行,只不過內政部頒布的要點不但沒有母法,台北市卻也將在6月16日舉辦聽證會執行,恐怕存在適法性問題。
北市將在19日舉辦萬華2都更案聽證會。(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因應都更條例部分內容失效後,北市依循「內政部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將在6月16日舉辦首場聽證會,也保證其餘案件也將陸續辦理,不受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作業尚未完成的影響。
日前已經送案的「快速通關」案件,排除大陸建設中山區長安段517坪基地(更新後44戶),另外位於萬華的2案,包括國賓開發萬華華江段431坪(更新後61戶)、富力陽萬華萬大段314坪(更新後59戶),為6月16日將聽證會主角。
台北市都更處指出,程序將由1名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擔任主持人,未來都市更新審議程序將加強民眾的意見陳述及更新案件的資訊公開,爾後民眾可於公聽會、聽證會及審議會等3個階段提出意見,使所有參與都市更新的民眾權益加倍受到保障。
不過,日前立法院已經質疑「內政部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是在沒有母法授權的情況下逕行公告的行政命令,恐怕有適法性問題,以程序來說違憲後要先修法令,才有行政命令,最後才有施行細則。
都更學者也批評,假若未來都更條例修法後,與都市更新聽證程序有衝突,甚至可能會出現國賠問題,這不就是浪費社會成本與資源嗎?雙北簡易都更、快速通關政策恐怕已經成首長政治競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