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鍾維軒/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近日在南京復興站規劃攤位開放「站內直取購物」,旅客不用出站就能直接向緊鄰在玻璃欄杆的商家購物;但大眾捷運法規定,在站區內不得有交易行為,過去包括面交都可能挨罰。有議員認為,北捷根本是兩套標準、自我矛盾。北捷則說,微型商場屬「捷運公司許可的經營模式」,未牴觸大捷法。
北捷在南京復興站B1轉乘通道層試營運時尚微型商場,開放付費區、非付費區的內外兩側都可購物的店舖,方便旅客挑選商品。
不過,依照大捷法規定,在捷運站付費區內銷售物品或其他商業行為,規定可處1500到7500元罰鍰。過去就有商家在捷運站內舉辦快閃面交被規勸阻止;其他如在付費區內面交,或與站內商家隔著柵欄交易,都算違法。北捷表示,2020年就曾開出6件罰鍰、2021年無人挨罰,但勸導件數並未統計。
「北捷想錢想瘋了」,議員秦慧珠指出,捷運因票價太低也不太可能調漲,所以都在賠錢,會開放商家在捷運站內做商業行為不意外,但也應在不影響乘車秩序的情況下,提供民眾能面交的區域,不要有雙重標準。
北捷說明,微型商場是依照捷運站的營運配置,為同時服務付費區及非付費區的旅客需求,故規畫商場可作雙側店面,提供商品販售,屬「捷運公司許可的經營模式」,未牴觸大捷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