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869

浩鼎案翁啟惠一審無罪 地院列三大理由

#地方 #翁啟惠 #浩鼎 #浩鼎案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林孟潔、李承穎/台北報導

眾所矚目的浩鼎案,士林地院昨天宣判,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及浩鼎公司董事長張念慈均獲判無罪,士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召開專案會議研擬是否上訴。

地院合議庭認為,檢方提出的各項證據,都無法證明翁、張之間有行賄、收賄之意,翁啟惠用女兒名義購買的三千張股票,並非無償取得,指檢方認定屬贈與的推論「匪夷所思,純屬臆測」。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在浩鼎案收賄,昨一審獲判無罪,翁啟惠得知判決結果後說,「正義雖到,名譽難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在浩鼎案收賄,昨一審獲判無罪,翁啟惠得知判決結果後說,「正義雖到,名譽難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二年風波 翁未到庭聆判

翁啟惠(七十歲)、張念慈(六十八歲)捲入浩鼎案風波長達二年,士林地院昨列舉三大理由判翁、張無罪,翁未到庭聆判。其中二封電子郵件,是檢方起訴的重要關鍵,但法官認為,郵件內容看不出對價關係,與檢方認定大不相同。

檢方去年搜索中研院長辦公室,查扣翁啟惠和張念慈往來的電子郵件,成為浩鼎案關鍵證物。其中張念慈二○一一年十月十日寄信,翁啟惠回覆「OK」的電子郵件,被檢方認定張為取得乳癌新藥技術,和翁達成期約賄賂一千五百張技術股。

關鍵電郵 法官:看不出對價關係

法官採不同見解,認為內容無隻字片語提及股票,看不出兩人有期約賄賂的對價關係,無法認定有期約賄賂。

檢方提出另封關鍵電子郵件,是翁啟惠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寄信,要求浩鼎和中研院簽屬專屬授權書。法官認為,翁是新一代酵素合成法的創作人,依相關技轉流程,創作人本就可洽詢廠商是否有意願簽授權書,並無違反規定。

檢方起訴認為,張念慈為取得翁啟惠中研院改進醣分子技術,向尹衍樑借款三二一萬美金,以三千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並登記在翁的女兒翁郁琇名下。

合議庭認為,被告兩人相識多年,從二○○九年以來,翁啟惠透過張念慈投資理財,張建議投資標的後,翁依照匯款購買股票,或事後償還張代墊的款項,起訴所指的三千張股票操作模式,如同往例,無法認定屬無償贈與,檢察官舉證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林孟潔、李承穎/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