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賢、蕭博文、呂雪彗/台北報導
專責調查總統、院長級官員貪汙案的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成立9年後,將走入歷史。法務部答覆立委書面質詢時表明,「不宜於檢察機關內另設特偵組」,要讓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回歸常軌,建請立法院修法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讓特偵組退場,重建人民對檢察官信賴。
多年來,綠營一直質疑特偵組立場「辦綠不辦藍」,數度提案修法要廢特偵組。這是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台後,法務部首度明確表態要廢除特偵組。
行政院高層證實,邱太三已告知研擬說帖要讓特偵組退場,因是重大政策,有待林揆召集相關部會研商,才能拍板定案。行政院高層說,行政院內部進一步研商的重點,包括如何修正《法院組織法》63條之1,是由行政院提案建議司法院修法,或是由黨團立委提案?未來可能會提到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協商。
政院高層說,若決定廢特偵組,未必由行政部門提出修法。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昨面對詢問口徑一致表示「沒意見」。
2007年4月2日掛牌成立的特偵組,職司調查正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貪瀆案、全國性選舉舞弊或妨害選舉案件,及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案件,但隨階段性任務完成及遭質疑政治力介入,這幾年陸續傳出廢除特偵組聲音。
法務部過去曾提案建議將特偵組由原本的最高檢察署,改設高檢署,不過,法務部在今年立委蔡易餘等人再度提案廢除特偵組後,認為廢除特偵組已是時勢所趨,難以阻擋,也因為特偵組爭議不斷,致民眾不相信司法,因此520前,就由檢察司著手研究特偵組退場問題。
法務部認為,特偵組退場可解決檢察機關疊床架屋情形,讓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回歸常軌,未來經由各地檢署之追訴品質強化及上級審之法律審查等配套措施,有效重建人民對檢察官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