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建怡/台北報導
黃色小鴨游進基隆港,創作人霍夫曼認為基隆展太過商業、有如馬戲團,違背其創作理念,更拒絕出席開幕。前策展人范可欽昨天反駁,「霍夫曼在台灣就賣了三次權利金,至少進帳千萬,難道就不是商業?」
基隆黃色小鴨策展前總策劃范可欽,因侵權問題反擊霍夫曼,手上抓的是霍版黃色小鴨。(記者林澔一/攝影)
范可欽表示,主辦單位兩度招待霍夫曼訪台,第一次安排全家入住薇閣總統套房,體驗台灣汽車旅館文化,第二次入住基隆長榮桂冠酒店總統套房,霍夫曼卻形容「光怪陸離」;日前甚至威脅主辦單位,「范可欽如果不離開,就不出席開幕活動」,因此,范可欽才決意辭去活動總策劃一職。
范可欽指出,黃色小鴨出現於一百五十年前;經他查證,霍夫曼在台灣、大陸都沒有登記黃色小鴨的商標權,「不清楚霍夫曼主張的侵權,指的是什麼?」其設計的小鴨商品,每只權利金約新台幣三百元,主辦單位仍然進了一萬三千隻,這難道不是商業行為?
范可欽表示,霍夫曼對香港、大陸到處可見山寨版黃色小鴨不採取行動,卻對付高額權利金的人下重手,有欠厚道。
出席記者會的圓方法律事務所律師闕光威指出,大陸也有玩具製造業者告霍夫曼侵權,指「浴缸鴨」比霍夫曼的「海中鴨」更早誕生,後大陸官方表示,黃色小鴨缺乏原創性,不受著作權保障;至於商標權須登記才有,台灣未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