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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口頭通知居隔令 法院判無效

#居隔 #政策 #理財 #居家 #地方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四月初大爆發造成居家隔離書等行政作業大塞車,有民眾先是密切接觸被衛生局強制居家隔離,之後確診,也只由衛生局人員口頭要求繼續隔離,卻都沒拿到居隔書,於是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法官認定,衛生局僅以口頭要求兩人居隔的行政處分「無效」。有法界人士認為,民眾因無效的行政處分,被關在家中限制人身自由,主管機關恐有國賠的問題。粗估有類似情況的民眾至少就有五十萬人之多。
 
法院判決的關鍵在此舉導致確診者憲法保障的自由權遭到侵害。本報獨家專訪聲請人之一劉青峰,對於判決結果他還是不滿意,因為法官只認定居隔命令違法,但他還是持續受到電子圍籬監控,一樣失去人身自由,他希望透過這個訴訟,讓行政人員執法時能更細膩,不要侵害人權。劉青峰是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博士,目前則是在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的博士後研究員。
 

 

聲請提審的當事人之一劉青峰接受專訪表示,法官只認定北市衛生局的居隔命令違法,但他還是持續受到電子圍籬監控,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聲請提審的當事人之一劉青峰接受專訪表示,法官只認定北市衛生局的居隔命令違法,但他還是持續受到電子圍籬監控,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劉青峰是在四月中參加一場餐會,同桌中有人確診,他接獲北市衛生局通知,須居家隔離,當時衛生局有發密切接觸者居隔通知書。後來他應衛生局要求去醫院驗PCR,不久後收到確診通知,衛生局關懷中心致電關心。劉青峰說,他不斷提醒衛生局,希望轉換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為確診者隔離通知書,但衛生局請劉不要為難他們,稱系統還沒好無法開立,日後再補。
 
但直到他解除密切接觸者的居家隔離,也知道衛生局口頭要他因確診繼續隔離是有問題的,但他手機還綁著電子圍籬,仍不敢出門。他說,自己是學法律的,對程序較熟悉,後來他找同桌用餐的同學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
 
在法院召開的視訊庭,衛生局代表回應表示,因為政府系統在轉換,才以電話告知聲請人居家待十天才能出來。法官最後認定,北市衛生局僅以口頭方式對聲請人所為的居家隔離行政處分,未以書面或其他方式使聲請人知道隔離期間以及應遵守事項,瑕疵已達到重大及明顯的程度,應屬無效。
 
劉青峰說,其實官司只勝了一半,縱使法官認為衛生局口頭要求居隔的行政處分無效,但電子圍籬依舊存在,也算是剝奪自由的類型,還是讓當事人處於違法拘禁狀態。他說,台灣防疫成果不錯,然而法律上的一些細節仍應該要更細膩,讓人民有可預見性,才不至於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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