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不少公共設施保留地不開發也不徵收,地主要繳地價稅還不能建設,地方多有怨言,市府辦理全市39處公設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已在4月30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修正通過,34處解編,面積約50公頃。都發局表示,面積較大為學校用地,解編後重劃,部分做住宅、道路、公共設施。
市議員陳怡珍6日質詢時也指北區公道一號道路(公園南路)原規畫為40米道路,目前僅開闢約22、23米寬,市府遲未進行後續開闢計畫。土地未徵收,同時禁止市民建設,市民不僅要繳地價稅,若空地髒亂還會受處罰,嚴重影響地方產業活化。
陳怡珍嘆公道一號道路一點都不「公道」,認為此道路土地徵收費用雖高得嚇人,但位於市中心的土地現在不徵收,未來地價只會越來越高,如果確定沒有徵收計畫,就盡快解編,將土地歸還地主,不要讓民眾空有土地無法利用,嚴重損失權益。
工務局表示,此案原要納入生活圈計畫爭取中央補助經費,但因北邊拓寬20米經費比較龐大,用地取得需要10億,而生活圈計畫的用地取得需要由地方政府負擔,可能需要市府調整財源或是中央予協助,否則此案要開闢確有困難。
都市發展局指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年未徵收影響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市長黃偉哲上任以來非常重視,要求優先檢討非必要性公共設施保留地,透過專案通盤檢討方案與解編機制落實還地於民,以充分展現市府維護民眾權益的決心。
為此,市府配合中央政策辦理全市39處都市計畫區公設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將陸續完成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其中包含安南區、安平區、中西區、北區、東區及南區等各區的原台南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內政部都委會已審議通過。
此次共檢討解編3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50公頃,包含學校、綠地、變電所、市場、公園等主管機關無使用需求、無徵收計畫的公設保留地;將透過跨區市地重劃取得並興闢地方需要約16公頃鄰里性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其中面積較大為學校用地,包含安南區文中42、北區文小54、南區文中48等,將重劃興建住宅、開闢道路等公共設施,並保留部分開放空間,讓環境更好,帶動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