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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案 北市代拆合法 王家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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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國仁、薛孟杰/台北報導

文林苑案不同意戶王家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希望能夠原地重建家園。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12)日判決,王家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文林苑案不同意戶王家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希望能夠原地重建家園。(擷取自/維基百科 Yoxem 2012/03/31)

王家對北市府已提出11件訴願訴訟,迄今為止,北市府已經勝訴10件,仍有1件審理中。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日指出,法院判決北市府在文林苑案中「代拆」沒有違法,對於文林苑案及未來都更案,有很大意義,也顯示市府處理此案過程獲法院認同。至於王家將再上訴,張金鶚說,市府尊重其權利,但仍對判決結果有信心。

去年3月28日,台北市政府執行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的拆遷後,王家在社運團體聲援下,就在自家土地上搭建組合屋,以至於文林苑都更案的工程進度至今毫無進展。

王家對於自宅遭公權力拆除表達不滿,隨後在訴願失敗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台北市府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希望能夠在勝訴後於原地重建家園。

王家曾為自宅被列入都更案受到權益侵害打過行政訴訟,在敗訴確定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今年昨4月26日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告都更條例關於核准都更程序、面積逾1/10比率就可申請都更,及都更擬定或變更後送審議前,未舉辦聽證會讓所有權人參與等條文,不符合正當行程序,違憲。

因此,有關都更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主管機關應在1年內檢討修正,逾期失效。

由於此號解釋文「並不溯及既往」。司法院當時說明,應由王家等人與主管機關循現行規定與權利人進行溝通解決。

此項溝通並未解決王家問題,王家乃又提起此件撤銷拆除處分的官司。但法院認為,按當時的法律規定,台北市政府的處理並無不當。

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張溫德說明,北市府與王家尚在審理中的1件訴訟案,是王家以大法官709釋憲案做新事證,再提起二次再審,預計法院將在明年1月開庭審理,希望組合屋訴訟案能得到圓滿解決,讓住戶早日住入。

一旦組合屋民事訴訟落幕,負責都更的樂揚建設將可重新提出施工計畫。

記者張國仁、薛孟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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