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芬/報導
新竹市號稱「幸福科技城」,卻不敵一把火,燒出既成違建的安全問題,民眾痛批「政府沒經費拆,根本是怠惰的藉口」,有沒有失職?官民心裡都很清楚。
民眾積極檢舉違建,但違建依舊一棟接著一棟蓋,按照拆除牛步,恐怕下一個十年,被檢舉多次的違建依然「屹立不搖」,甚至長高變胖。
依建築法第八十六條,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諷刺的是,這個規定在新竹市幾乎未曾實施過,他蓋違建,全民繳稅幫忙拆,豈有此理。
事實上,罰鍰依建築物造價而定,新竹市裁罰的標準遲未訂定,執行單位難有作為,當然無法展現公權力,沒有鐵腕拆除,再怎麼積極查報恐怕都是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