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新北市蔡姓駕駛開車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不繳過路費、不繳汽車燃料使用費遭裁罰128次, 另欠營業稅、健保費共54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限制蔡出境,蔡上月想與女友去杜拜旅遊,主動繳清欠款後獲得解禁。
台北分署說,民眾如因滯欠罰費收到通知時,務必繳納或陳報,如置之不理,依法可限制義務人出境、出海。
台北分署說,2018年5月受理蔡姓男子案件後,查出30歲的蔡有 MERCEDES-BENZ CLS550自用車輛,雖於2020年2月已查封, 但車子已設定動產擔保抵押債務115萬元,鑑價金額僅85萬元,動產拍賣沒有實益。
台北分署另陸續執行蔡的薪資及投資,促請蔡辦理分期繳納,不過,蔡繳納一次18萬元後,即未按分期再繳納,台北分署於是限制蔡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