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羅力元/台北報導
司法院正在研擬讓年滿23歲國民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參審,好房網最新民調指出,有7成1民眾不放心,也有2成8民眾支持。
有7成1民眾不放心讓年滿23歲國民擔任國民法官。(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未來國民只要年滿23歲,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預定明(2018)年2月完成草案再送立法院審議。國民法官參審,適用於一審非少年、毒品罪,且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以及故意行為致人於死案件。草案也規定,每案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合議審理,合議庭須有6票以上認為被告有罪,且其中至少1票是職業法官所投,才能判決有罪。
好房網於上周三(12/20)進行為期3天的網路投票,針對年滿23歲國民就能擔任國民法官的政策進行調查,投票結果顯示有71.4%的民眾不支持,另外有28.6%民眾則贊同這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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