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瀚分、林金池/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率全台之首提出區域計畫,歷經政策環評公聽會、諮詢會議及專案小組意見徵詢會議後,昨天排入環評大會討論,場外民團痛批新北市府未參採或回覆公民團體的意見,環委決議,新北市應切實回應,再提大會討論;新北市強調,通案原則不應與個案混淆。

新北市配合全國區域計畫,提出規範空間規劃、土地使用原則、城鄉發展構想及環境敏感地區資源保育等,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政策細項的區域計畫,目前全案政策環評已進行到最後的環評大會討論階段。
包括三峽龍埔里麥仔園反迫遷自救會、泰山反變電所自救會、土城護樹者聯盟等地方公民團體昨天聯合指出,針對農地、保護區、斷層帶、土地徵收等個案開發行為提出意見。
但新北市僅回覆綠地部分,其他項目完全空白,上演新北市長朱立倫被訓導主任「柱柱姐」巴頭行動劇,諷市府「繳白卷」。閉門會議時,環委張學文提及,新北市府在生態方面的資料不夠紮實,確實不宜作為範例,多名環委也都有疑慮。
會議主席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依法政策環評無否決權,但既然是範本,就必須要求做好,「不能空白或僅回覆予以參酌而已」,若現階段不能處理的項目應詳細說明。
最後大會決議,新北市府應予以參酌並切實回應初步彙整的意見,或說明相關法規依據,且補充說明政府政策作業辦法第5條各款情形的評估結果,再提大會討論。
新北市城鄉局長邱敬斌澄清,新北市區域計畫,只是通案性的指導原則,屬於政策環評的一環,並非個案的開發計畫環評。
環保團體的個案意見,應該由個案開發計畫的個別程序委員會審議,這與通案性質的區域計畫不同,兩者不應該混為一談,將針對委員意見補充回應後再送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