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別以為居家安全裝了監視器就有用,如果裝的「不適當」恐怕連荷包都保不住!在台中有位住在大樓的王姓女子,在自家門外安裝監視器,沒想到陳姓鄰居認為侵犯隱私雙方鬧上法庭,最後法官判決不僅需拆監視器,還要賠鄰居精神損失,律師表示大原則就是別照到別人家的門口。
留意監視器角度,一旦不對將涉及侵犯隱私的法律問題。(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而這個案子特別是雖然監視器只拍公共走道和電梯,沒有拍攝陳門口,但是法官勘驗現場照片認為,監視器拍攝角度雖屬公共空間,但同層樓只有三戶,如非任何人可自由進出的私領域範圍。
像是這類的問題,律師表示當然大原則就是不要正對鄰居的大門,像是照自己家門口、公共空間如走廊、樓梯...,像是住一樓的門前通道及庭院,這些角度相對沒有問題,至於大樓住戶恐怕就得留意一點,幾個案例都發現,如果法院認為非任何人可自由進出的私領域範圍,就算是電梯口,都有可能被認為侵佔隱私的疑慮。